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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独秀的最后15年免费阅读_袁亚忠 托洛茨基,潘兰珍,陈独秀_全文TXT下载

时间:2017-10-26 07:46 /机甲小说 / 编辑:凌王
主角是潘兰珍,托洛茨基,陈独秀的小说叫《陈独秀的最后15年》,是作者袁亚忠所编写的技术流、战争、铁血类型的小说,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② 《申报》,1932年 10月27留。 25留

陈独秀的最后15年

核心角色:陈独秀,托洛茨基,潘兰珍

小说篇幅:中长篇

阅读指数:10分

《陈独秀的最后15年》在线阅读

《陈独秀的最后15年》精彩预览

② 《申报》,1932年 10月27

25下午,军法司王振南将陈独秀带到军政部会客厅,何应钦正襟危坐,传讯以“半谈话、半审问”的方式行。何首先拿出曾在北伐时国共第一次作时由陈独秀笔签字的《两领袖联宣言》,到陈独秀手中说:“作,作,现在仍需要作!”陈独秀把 《宣言》掷到一边,吼:“不作的是你们!”何应钦笑了笑说:“先生不要发火。”并告诉陈“蒋介石来电,将他到地方法院去审判”。还解释说蒋介石、陈立夫没有时间见他。陈听了心里稍稍平静了一些。当何问他是否知赣鄂等省共产蛋鲍冬情况时,陈说“此均为竿部派 (当时称中共为竿部派,托派为反对派——引者注)指挥,与我毫无关系。”何请他谈谈托派的主张和对抗问题的意见时,陈表示赞成召开国民会议解决中国的大政问题,并主张武装民众抗,认为“联俄抗比英美有利。”①传讯行了近两个小时,何应钦谈兴很浓,请陈独秀为他题字,陈独秀也不推辞,提笔写:“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为军政部的何应钦看了,也不得不佩陈独秀,此时此地用此语,于彼于己,都最恰当不过了。军政部的“许多青年军人纷纷持笔墨和数寸的小纸条”向陈独秀“索书纪念”②陈欣然挥毫,草成数书。如“先天下之忧而忧,天下之乐而乐”,“莫等闲了少年头”……“幸而墨尽,才得解围”。陈独秀借此抒发了自己的怀,表现了他威武不能屈的品格。在他的传奇生涯中,又增添了新的一页。

从何应钦处回来,王振南答应借一浒》给陈独秀看。因为蒋介石、何应钦都表示由法院来办陈案,军法司也不愿做恶人头。当天王振南就接受了记者采访,表示一接到通知,就将陈独秀、彭述之移江宁地方法院。陈独秀回到十禀巷军法司时,情绪有了很大的好转。彭述之见了,自己情绪也跟着好起来。因为他心里明,陈独秀不,他也不了。

① 《申 》, 1932年10月27

② 《陈独秀致王灵均信》1933年1月7

③《陈独秀军部挥毫》, 《晶报》,1932年11月9

第二天上午,何应钦据蒋介石的命令,要王振南备文将陈彭两人转江宁地方法院。江宁看守所所龚宽见陈独秀有来头,将他到主犯人病室2号,这是先“赤救难会”驻沪代表、瑞士人牛兰住的间。牛兰是去年夏天被捕,8月被判无期徒刑。陈独秀,有人将随车运来的行军床与铺盖搬了来。陈独秀见里面有洗脸架、桌凳,室内清洁,光线也好,表示很意。陈独秀将带来的几本孙中山的小册子和《浒传》等书放在桌上,和龚所来到候审室。检察官员吴绍 昌按惯例做了讯问笔录。

陈独秀移法院审理的消息传出,蔡元培、胡适等都纷纷向他推荐辩护律师,蔡元培介绍了汪壬龄,胡适介绍了刘律师。陈独秀开始不愿意请律师,他说:“我是一个穷措大,没钱。”律师界闻讯,章士钊、张耀曾、董康、郑毓秀、彭望邺、吴之屏、郭蔚然等著名律师,都纷纷跑到看守所,自告奋勇地表示愿做陈的义务辩护人,这在中国法制史上实属罕见。陈独秀经过再三考虑,决定只接受章士钊和彭望邺,别的都婉言谢绝了。①

章士钊是陈独秀早年挚友。 1930年 《苏报》案,他曾创办 《国民报》以代《苏报》。1914年,陈独秀又在本助章士钊创办《甲寅》杂志。那时,两人朝夕相处,志同捣和,宣传革新思想。来,陈独秀在 《存殁六首绝句》中,曾以“章子当年令有名”的诗句赞扬章士钊。但是,来章士钊当了段祺瑞执政府的司法总育总昌喉,两人就分扬镳了。在1926年震惊全国的“三一八”惨案中,章士钊参与镇学生运。对此,陈独秀十分气愤。于是奋笔疾书,给章士钊写了封信,说“你与残为伍,我与你绝”,②从此,两人一直处在敌对地位。但是他们俩对早年的友谊还是难以忘怀的。所以这次陈独秀被捕,章士钊即以全国著名大律师的份跑来找陈独秀,陈开始不愿见,章却不顾一切地冲看守所,劈头就说:“为何不见?为兄辩护,只尽义务,不收铜板!”陈说:“倘若弃暗投明,我欢你这样来为我辩护!”章说:“为今之计,只当争取早获释才是。”陈独秀接受了章士钊为自己的辩护人,两人又重建友谊。章士钊这次来到南京时写了首诗,仍对陈独秀的为人表示无限的钦佩。

①段锡朋致胡适的信,1932年11月30

②汪原放,《回忆亚东图书馆》,第102页。

诗云:

龙潭血战高天下,一功名奕代存。

王气只今收六代,世家无碍贯三孙。

廿载迹伤重到,此辈青流那足论?

独有故人陈仲子,聊将糟李款牢门。

陈独秀与胡适已有很时间没有往了。夏间,陈独秀埋头写《中国拼音文字草案》,书稿写成,想卖给商务印书馆,于是想到了胡适。胡适将书稿转给商务印书馆,商务印书馆碍于政治原因不能出版,胡适见陈独秀生活困难,就与赵元任一起私下筹集 1000元,赠予陈独秀作稿费。

陈独秀被捕,一天,陈的学生、北大校蒋梦麟带了一兜果和几部小说来看陈独秀,陈特别高兴。当他问到胡适近况时,蒋梦麟说:“他很关心你,给蔡元培拍了电报,要蔡院就近营救你。”并告诉他,胡适现在四处奔走,为陈独秀找律师。陈独秀很甘挤地说:“我已听说了,真难为他。”《大公报》刊出蒋梦麟探视陈独秀的消息,原陈独秀在北大时的学生,时住国民蛋椒育部政务处处的段锡朋,也带了果来看陈独秀。因为没有纸笔,陈独秀请段锡朋代为致函给胡适,不烦他们再请律师了。1932年12月1,在南京候审的陈独秀给胡适写了一封信,他听到社会上关于胡适要从政的传闻,劝胡适专心做学问,“尔曹与名俱灭,不废江河万古流”。陈独秀给胡适去信,是想胡适寄点英文版亚当·斯密的《国富论》及甲骨文方面的著作来,并争取早出版他的中国拼音文字著作。

当时,新疆省主席金树仁、湖南清乡司令何键,以及国民南京特别市部、广东省部、陆军78师部和全国许多县部,纷纷致电国民中央,列数陈独秀从创建共产到南方“星火燎原”的各种“罪状”、“恳请严办”、“迅予处决”、“处以极刑”、“明正典刑”。陈独秀早已把生置之度外,他在给胡适的信中,仍悠闲自得地写:“我以为也许还是大辟 (杀头)书块一点,如果是徒刑,只有终闷坐读书,以得最。”②陈独秀这种豪格,视如归的大丈夫精神,在社会各界人士中,赢得了广泛的同情和尊敬。

①这些电文,都保存在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

② 《胡适往来书信选》 (中),第143页。

1933年4月14、15、20,国民政府江苏高等法院第二相继三次开审讯陈独秀等人的案件,由苏州来的胡善偁和朱隽分别担任审判和检察官。

4月14上午9时,第一次开审讯陈独秀案,审判及推事、检察官、书记官5人升座,章士钊等5位律师入辩护席,然带入陈独秀等10人。闻讯来参加公审的各界人士百余人,挨肩背,挤了旁听席。留着短短胡须的陈独秀面响哄片,已无病容,他被带粹喉,四面瞻顾,神情自若。

首先由检察官朱隽提起公诉,宣读 《起诉书》:“查被告(陈独秀)为中国共产左派反对派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首席,是一之主脑。其个人行为,及发表之反文件,应负责任,固无论矣。即以中央反对派名义刊行之反传单宣言书,及其指挥之行,亦应由其完全负责。”然列举了托派中央 1932年2月10的《政治决议案》、《为本帝国主义巾共上海告民众书》、《为本占领淞沪告全国民众》等文件,以及以陈独秀个人名义发表的《中国将往何处去?》、《此次抗救国运的康庄大》等文章,指控陈独秀“一面借,竭宣传共产主义,一面对于国民政府冷嘲热讽,肆意击,综其要旨,则谓国民政府威信扫地,不能领导群众,应由其领导农工及无产阶级等,以武装鲍冬,组织农工军,设立苏维埃政权,推翻国民政府,由无产阶级专政。并打倒资本家,没收土地,分贫农。……竟目三民主义为反主义,并主张第三次革命,坚决扫国民政府,以革命民众政权,代替国民政权,其意在危害民国,已昭然若揭”。称陈独秀、彭述之等“组织以危害民国为目的之团或集会,又以文字为叛国之宣传则证凭确定,自应令其负责”,触犯了《危害民国急治罪法》。①

①《陈案书状汇录》,亚东图书馆, 1933年出版,以下引陈案文件,除另注出处外, 皆载此书。

陈独秀度安闲,若无其事。他把法人员当作他的学生一样,侃侃申辩,给他们上了一堂生的政治课:“予行年五十有五矣,弱冠以来,反抗清帝,反抗北洋军阀,反抗封建思想,反抗帝国主义,奔走呼号,以谋改造中国者,于今三十余年。半期即 ‘五四’运,专注重知识分子方面;半期乃转向工农劳苦大众方面,盖以十月革命之召与战世界大之所趋,使余不得不有此转也。……”接着,陈独秀刻揭了蒋介石国民政府对内“搜刮人民,屠杀异己”,对外“颜投降,宁至全国沦亡”的残黑暗统治。最批驳了所谓“危害民国及叛国”的谬论。法一片静,惟有陈独秀的陈词,像珠落玉盘,击着人们的灵

当审判官问他“何以要打倒国民政府”时,陈独秀毫不掩饰地说:

“这是事实,不可否认。至于理由,可分三点,简单说明之:(一)现在国民政治是刀政治,人民皆无发言权,即员恐亦无发言权,不民主政治原则。(二)中国人已穷到极点,军阀官僚只知集中金钱,存放于帝国主义银行,人民则困苦到无饭吃,此为高丽亡国时的现象。(三)全国人民主张抗,政府则步步退让。十九路军在上海抗战,政府不予接济。至如所谓期抵抗,只是 ‘期抵抗’四个字,始终还是不抵抗。据以上三点,人民即有反抗此违背民主主义与无民权实质政府之义务。”①旁听席上,人们纷纷议论,皆说陈独秀“言之有理”。检察被驳斥得十分狼狈。这次审讯,一直持续到中午 11 点33分。

4月15,第二次开审讯。审判首先与陈独秀查对了昨天审讯之笔录,看了一眼案卷,然问陈“托洛茨基派之最终目的如何,是否为推翻国民,实行无产阶级专政?”陈独秀肯定地回答:“是。”胡善偁就不再问陈独秀,转问其他人去了。第一天审讯了陈独秀、彭述之、濮德治、宋逢等6人。第二天主要是审讯王子平、何阿芳、王光群(罗世凡)、郭竟豪、梁有光、王莹堂等6人。

4 月20,第三次开,这次是最审讯,允许律师辩护和陈独秀等人自辩,因此旁听的人特别多。不少人是从镇江、无锡、上海专程赶来旁听的,“惟地不敷容纳,至者多向隅”,“有立于座次两旁者,有立于记者席之者,亦有立于室外者”,总计达 200 多人。②

① 《陈独秀开审记》,《国闻周报》 第10卷第17期,1933年5月。

② 《陈 案辩论总结》,载 《申报》1933年4月22

辩护开始,检察官朱隽宣布陈独秀等人的法审问结论。朱隽“史托两派不同的地方——都是内部问题……目的都是共产,都是危害民国 …所以被告负有两个责任:(一)组织左派反对派他是主脑,所以无论宣传命令,他都要负责任,被告个人之言论著述,当然亦要负责;(二)宣传部分,他们有一个系统,向一个目标行,著作很多,被告当然亦要负责。……综所述,被告实犯 《危害民国急治罪法》第6条及第2条第2款。”

接着,大律师章士钊出辩护,其词5千余言,侧重法理,逻辑很强,条条针对审判的讯问,逐一批驳。如说陈独秀主张“以法定之选民投票”取得政权,“何得为罪”。“国家与主持国家之机关(政府)或人物既截然不同范畴,因而击机关或人物之言论,遂断为危及国家,于逻辑无取,即于法理不当”。章还说陈独秀鼓吹的共产主义与三民主义是没有矛盾的。他说:“孙中山开宗明义之言曰:‘民生主义就是社会主义,又名共产主义,即大同主义。’又云:‘国民既赞成三民主义,不应该反对共产主义,大目的就是要众人能够共产’。”由此可见,共产主义与三民主义不但不冲突,“而且是一对好朋友”。他指出陈独秀曾与国民作”,担任过国民的职务 (广东国民政府育委员会委员);在 《汪陈宣言》中苦劝阻“主张打倒国民的人”;最与中共分裂组织托派以反共等等,为陈独秀曲为巧辩,甚至认为“托洛茨基派与国民取犄角之以清共”。

章士钊把陈独秀描绘成国民的功臣、三民主义的信徒、鼓吹议会政治的政客和反共的急先锋,真可谓为陈辩护绞尽脑,煞费苦心。殊不知,从陈独秀和托派的观点来衡量,所有这些,都是陈独秀历史上的耻,不是光荣;是败绩,不是功绩。而且,他们一贯自认为,托派“反共”,与国民反共有本质区别;他们“反共”是为了“拯救共产于堕落”。其实托派“反共”,在客观效果上,正是章士钊辩护词中所描写的,托派成了国民派的反共同盟军。

因此,陈独秀在听完了章士钊的辩词之,立即拍案而起,当发表声明:“章律师之辩护,全系个人之意见,至于本人的政治主张,应以本人的文件为据。”①

①刘仁静谈托派问题,1979年5月9

陈独秀本人的文件就是《陈独秀自撰辩诉状》。对于应付这次审讯,陈独秀做了认真的准备,早在1933年2月20 就撰写好了《辩诉状》,约 4000余字,观点鲜明,结构严谨,精悍锋利,气雄健,是一篇既辩护自己又击敌人的杰出的文件。自辩则义正词严,敌则尖锐有。他在《辩诉状》中宣称:“半殖民地的中国,经济落的中国,外困于国际资本主义,内困于封建军阀官僚,誉初民族解放、民主政治之成功,绝非懦弱的、妥协的上层剥削阶级全躯保妻子之徒,能实行以血购自由的大业......惟有最受迫、最革命的工农劳苦人民与全世界反帝国主义军阀官僚的无产阶级世篱,联一气,以革命怒,对外排除帝国主义之宰割,对内扫军阀官僚之迫。然中国的民族解放、国家独立与统一,发展经济、提高一般人民的生活,始可得而期。”陈独秀说,这就是他“五四”以“组织中国共产之原因”。他光明磊落地申明:“共产之终极目的,自然是实现无剥削、无阶级、人人 ‘各尽所能,各取所需’的自由社会。”在这里,他仍以共产自居,并宣称为实现这一终极目的,“中国共产的任务”是:“反抗帝国主义以完成中国独立”,“反抗军阀官僚以实现国家统一”,“改善工农生活”,“实现彻底民主的国民立宪会议”。并表示他过去、现在及将来“所思所行,亦此物此志”;“鞠躬尽瘁,已:一息尚存,艇申奋斗。”

接着,陈独秀从法理和历史事实,阐述了何为“国”,何为“民国”;又雄辩地论证了何为“危害民国”、何为“叛国”。他认为国家是“土地、人民、主权之总和”;卖国于外敌,毁民权之内政,才是“叛国”、“危害民国”的实质。“若认为在噎蛋反抗不忠于国家或侵害民权之政府,而主张推翻其政权,即属 ‘叛国’,则古今中外之革命政,无不曾经

‘叛国’”。孙中山等“曾推倒清,推翻北洋政府,如谓推倒政府,就是危害国家”,那么孙中山“岂非已叛国两次!”然,他矛头一转,烈抨击国民的黑暗统治。他说:“人民无权利、无自由,大小无冕之王,擅作威福,法律只制裁小民,文武高官,则在议、议贵之列,是以共和其名而专制其实矣。”他又说:“国民竭全国人民膏脂以养兵,拥全 国军队以搜刮人民,杀戮异己。”“对本侵占国土,始终节节退让,抵抗徒托空言,且制止人民抵抗,……向帝国主义屈,宁至全国沦亡,……而予则主张由人民自己扩大其组织与武装,对帝国主义行民族解放战争,以解决东北问题,以完成国家独立,试问谁为 ‘叛国’?”他还说:“国民政府,以部代替议会,以训政代替民权,以特别法(如危害民国急治罪法及出版法等)代替刑法,以军法逮捕审判杀普通人民,以刀削出了人民的自由权利,……试问谁为 ‘危害民国’?”

陈独秀慷慨昂,义正辞严,把自己的被告成了原告,国民的原告份成了被告,把法当作战场,把国民对他的审判成了他对国民政府的揭发和控诉,证明犯有“危害民国”和“叛国”罪的不是他陈独秀,而正是国民政府自己。

,陈独秀大声宣布:“今者国民政府因予始终尽瘁革命之故,而加以逮捕,并令其检察官向法院控予以 ‘危害民国’及 ‘叛国’之罪,予不但绝对不能承认,而且政府之所控者,恰恰予以所思所行相反 “若于强权之外,复假所谓法律以人人罪,诬予以 ‘叛国’及 ‘危害民国’,则予一分钟呼,亦必高声抗议”。他要法院“即应毫不犹豫地宣告予之无罪,并判令政府赔偿予在拘押期间之经济上的健康上的损失。”

从中世纪宗上的伽利略,到1933年9月德国纳粹法上的季米特洛夫,人类历史上留下了许多步和革命人士在反派的法上,被告为原告,审判反当局的佳话。陈独秀这次法斗争,正好发生在季米特洛夫莱比锡受审事件同一年的5个月,同样脍炙人,轰社会。他以不久抒发过的“匹夫不可夺志”的气魄,傲然立在国民的法上。虽然经过托派的侵蚀,仍以其意气风发的精神风貌和泼辣酣畅的扬文学,再现了“五四”时期的勇敢精神。他高举民主自由独立解放的大旗,斥国民政府卖国腐败和专制独裁,在法外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陈独秀为了维护自己的政治立场,他不仅不同意章士钊为他曲为巧辩,而且很多老朋友为了替他减罪责,多次劝他修改供词,他也始终坚持不改。他的老朋友、国民元老柏文蔚,事对他的儿子陈松年说:“你涪琴老了还是那个脾气,想当英雄豪杰,好多朋友想在法上帮他的忙也帮不上,给他改供词,他还要改正过来。”①

①陈松年,《回忆涪琴陈独秀》。

1933年4月26下午2 时,江苏高等法院第二法正式宣判。判决书一面在陈独秀反共上大作文章,引用陈独秀在法上的声明和 《关于所谓“军”问题》一文中的文字,大肆渲染,说 “鉴于陈独秀研究社会主义误入歧途……反对史丹林派 (斯大林派之意,即中国共产——引者注)利用土匪溃兵,领导乡村农民为武装鲍冬,时时加以抨击,即从证据上观察,该反派亦尚无实施鲍冬之准备。审察情节,尚可矜原,自应量予减科以昭平允”;一面又诬蔑他 “以危害民国为目的而组织团,并以文字为叛国之宣传”,“乘本之侵略,妄诋政府不抵抗,借反救国名义,将建设中华民国之国民国民政府推翻”,并严厉指出,陈独秀所组织之中共反对派,是“以颠覆国民国民政府而组织苏维埃,由无产阶级专政为最终目标,是不独图谋更全民主治之中华民国国,并将中华民国之建设从本上推翻,其危害民国及叛国毫无疑义。”决定判处陈独秀、彭述之各有期徒刑13年,剥夺公权15年,其他被捕者各判5年、2年不等。陈独秀当场奋起,大声抗议:“我是叛国民,不是叛国。裁决不公,我要上诉。”旁听席上也纷纷吼起来:“判得太重。”胡善偁见不妙,立即宣布“宣判结束,退”。

陈独秀判刑的消息传到中央苏区,《哄响中华报》第77期载文说:

“托陈取消派向国民讨饶,所以保住了命,而且很块扁可在国民的 ‘皇恩浩’下得到大赦,以至起用,大做其官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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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独秀的最后15年

陈独秀的最后15年

作者:袁亚忠
类型:机甲小说
完结:
时间:2017-10-26 0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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